内蒙古阿盟教体局采取有力措施规范校服采购与管理
核心提示:近日,阿盟教体局针对当前我盟校服采购中存在采购程序不规范、校服质量不达标、代收校服费不规范、学生及家长参与度低等问题与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强调,各中小学普遍实行统一着校服上学,对培育校园文化、团队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规范学生行为、展示学生精神风貌和学校形象等起到了积极作用。
《意见》提出:一是明确中小学校服采购监督管理职责。要求盟、旗教体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采购校服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明确各级监管责任。二是规范校服采购管理和质量检查。依法制订校服采购招投标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建立校服采购和质量检验监督机制。对特困家庭、孤残儿童等所需校服,学校要协调企业对其给予免费配发。三是严格校服价格管理和代收校服费行为。各中小学在代收校服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自治区发改委、教育厅的规定,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购买校服要遵循自愿原则。四是严格执行校服国家标准。要求校服生产和采购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项指标均应达到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标明的校服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五是严格执行校服双重送检制度,严把校服质量关。执行校服的“明标识”、“双送检”制度。六是建立校服生产企业“黑名单”制度。不得向列入“黑名单”的生产企业采购校服。充分发挥消费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反映问题渠道。七是建立问题校服退赔和惩处机制。市场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劣质、质量不合格校服生产企业。八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由教育部门牵头的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专项检查,依法处理在校服采购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的实施将规范校服采购秩序,健全校服标准体系,提高家长、教师、学生民主参与程度,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对提高校服质量、保障学生安全、充分发挥校服育人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