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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监局抽查中小学校服 两批次产品含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来源:金葵花制衣  浏览量:1180  发布时间:2014-09-29 09:33:55

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日公布2014年广东省中小学校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检验结果,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两批次产品含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


本次抽查了广州、佛山、中山、珠海、江门、肇庆、云浮、茂名、湛江、顺德、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清远、韶关、梅州、汕尾、汕头、揭阳、潮州等21个地市(区)的260批次中小学生校服产品,涉及生产企业79家,依据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等强制性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对中小学生校服产品的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顶破强力、裤后裆接缝强力、接缝性能(纰裂)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和判定。


经检验,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2%,涉及到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纤维成分含量、耐洗色牢度、裤后裆缝接缝强力、接缝性能(纰裂)等6个项目。其中,标称吴川市海滨名都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湛教”冬运动服(套装)(型号规格上衣:170/92A裤子:170/78A生产日期或批号2013.12)、标称福建泉州市运时通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运时通”针织学生服(套)(型号规格上衣:145/68裤:145/59A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6),被检出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项目不合格。


据悉,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即人们常说的“禁用偶氮染料”,是指部分在一定还原条件下能分解出芳香胺的染料。使用此类染料染色的产品与人体皮肤长期接触后,会与人体代谢过程中释放的物质混合并产生还原反应形成致癌的芳香胺化合物,可导致身体发生病变。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表示,已责成相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